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經批準,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委托,以公開掛牌方式出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一三七團1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
一、出讓人及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一)出讓人
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場所:新疆胡楊河市政務服務大廳2樓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場所:新疆胡楊河市政務服務大廳3樓
(三)交易機構
名稱: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烏魯木齊市阜新街1號2號樓3樓
二、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一三七團1號建筑用砂礦
礦區(qū)拐點坐標(CGCS2000坐標系):
序號 X Y
1.5157329.508,421693.855;
2.5157437.116,421854.170;
3.5157460.208,421886.682;
4.5157474.680,421902.840;
5.5157486.415,421924.871;
6.5157501.859,421955.233;
7.5157413.216,422023.143;
8.5157393.501,422154.736;
9.5157214.934,422101.206;
10.5157208.000,421692.900;
11.5157329.610,421693.959。
礦區(qū)面積:0.09平方千米
開采標高:883米至847米
推斷資源量:46.74萬立方米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擬出讓年限:7.4年
出讓起始價人民幣:58.93萬元
增價幅度人民幣:5萬元
競買保證金人民幣:90萬元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競買人在競得采礦權后,嚴格按照經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與生態(tài)保護修復方案》實施開采,并依法履行相關義務。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嚴格按照經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與生態(tài)保護修復方案》執(zhí)行,并依法履行相關義務。
注:最終成交的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面積、開采標高、資源量以與有管理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中確定的為準。
三、競買人的資格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統(tǒng)計嚴重失信企業(yè)名單”。
(五)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六)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七)具備與申請競買礦種、規(guī)模相適應的實力條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一)出讓方式:線上公開掛牌。
(二)公告時間: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掛牌競價時間:2024年10月11日10:00至2024年10月24日17:00止(北京時間,下同)。延時競價時間:2024年10月24日17:00開始。
(四)掛牌會召開時間與地點:2024年10月24日17:00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s://ggzy.xjbt.gov.cn/)。
五、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4年10月10日19:00止。
(二)申請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競買申請人可按照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s://ggzy.xjbt.gov.cn/)的下載中心,操作手冊“礦權交易競買人操作手冊”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和上傳報名資料。
(1)報名前的準備。凡有意參與采礦權網上掛牌交易的競買人均應在報名時間期限內進行CA鎖辦理,或手機下載“標證通”APP辦理CA數字證書。CA數字證書包括: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數字證書及簽章等,也可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站下載中心內查看“標證通”申領操作手冊”。若有疑問可咨詢國泰新點客服,聯(lián)系電話:400-9980000。
(2)競買申請人取得CA有效數字證書后,進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首頁—交易主體登錄,下載“驅動程序,并查看手冊”,完善誠信庫基本信息,做好平臺入庫工作。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首頁—下載中心查看礦業(yè)權交易操作手冊,因競買人配置不當、操作失誤或計算機軟件、硬件及網絡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參加競買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網上掛牌出讓活動不因此停止。
(3)競買申請人請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10日19:00前,登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持CA數字證書登錄進行上傳報名資料。
(三)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競買登記表(原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件);
2.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件);
4.采礦權競買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件);
5.無不良行為記錄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辦理(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件);
6.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注:報名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按要求上傳清晰的PDF格式文件。
(四)資格確認
資格確認: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經平臺審核,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出具《報名資格審核通知書》,意向競買人可簽訂相關文件,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競買保證金到指定賬戶后憑《競買資格確認書》取得交易資格,成為競買人(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和不實承諾等情形的將被取消競買資格)。
(五)競得人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采礦權出讓收益和掛牌代理服務費全部支付完畢后無息退還(如有違約行為的競買保證金則轉為違約金)。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手續(xù)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六、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一個增價幅度或增價幅度的整數倍。競買申請人持CA數字證書登錄競價系統(tǒng),須在掛牌報價時間內至少進行一次有效報價后,方可獲得延時競價資格。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三)網上掛牌成交后,網上交易系統(tǒng)確定競得候選人。競得候選人須在五個工作日內持證明文件到交易平臺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
(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七、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開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采礦權的開采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采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三)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林業(yè)和草原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草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五)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統(tǒng)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應自行到采礦權區(qū)域踏勘,費用自理。意向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八、對出讓采礦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交易機構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九、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將其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負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guī)(約)定繳納交易服務費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項
(一)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在公示結束后30日內應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后,受讓人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辦理采礦權登記。
(二)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公告中相關網站發(fā)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三)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競買須知。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交易機構負責解釋和通知。
(四)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http://www.mnr.gov.cn/;
2.第七師胡楊河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nqs.gov.cn/;
3.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兵團)兵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www.xjbt.gov.cn;
4.新疆礦業(yè)網http://www.zunfutong.com。
(五)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監(jiān)督電話:0906-3373353
咨詢電話:0991-4846293
柳苗苗18299392519
孔存銀13109989300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師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5日
附件:1.申請人競買登記表
2.授權委托書